重庆东金:保险业开放相关政策
央行行长易纲11日在博鳌论坛上宣布了加速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表:其中,外国投资者经营保险代理、公估业务将在今年6月底之前落实到位,3年后外资持股人身险公司将不再设限。易纲指出,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初关于保险扩大开放的消息便频频亮相。2017年1月和8月,国务院先后发文,确定推进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同年11月初,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首次宣布保险业对外资放开的“时间表”:3年后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将放宽至51%,5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除了放开对持股比例的限制,还放宽了申请条件——今年底以前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此外,外资保险中介扩容、扩大外资保险中介业务范围也是此次保险业对外开放的亮点。
易纲宣布,将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这两项政策均在今年6月30日前落实到位。据悉,早在2006年,外资投资保险经纪公司便拿到“进门证”。彼时,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牌照还未对外资放开。业内专家认为,这丰富了外资进入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使得主体更加灵活。
截至目前,境内有6家外资经纪公司。虽然为数不多,但像怡安集团、韦莱集团、Marsh、香港立信、诺德保险、怡和保险等外资保险经纪巨头已经相继进入境内市场。可预见的是,未来将有更多的外资保险代理、公估巨头进入。
对于保险经纪业务的放开,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此次放开经营范围限制,意味着外资经纪公司将在境内保险市场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这对于引入外资经纪公司的经营经验,加强内资与外资保险公司的合作,完善保险经纪人市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某外资保险经纪公司高管说,此举拓宽了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原先从事大型商业险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可以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而围绕中小企业和个人而展开的保险业务,目前约占整个保险市场的八九成以上。面对如此巨大的“蛋糕”,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愿意积极尝试。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境内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机构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从“入世”之初不足1%增长到2016年末的5.19%。截至去年7月末,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0022.50亿元。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说,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理念、技术、产品,推动了行业改革发展;在合规和风险防控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积极防控风险,推动了市场规范化发展。
分析师表示,外资持股人身险公司比例放宽,外资必将重新审视这个超过3万亿保费规模的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而在严监管、回归保障本源的背景下,外资险企在诸如精算、定价等方面的优势也将进一步凸显,业务的扩大也将伴随着费用的摊薄。
综上所述,认为在放宽外资寿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的政策落地后,对传统寿险市场格局的冲击仍然较为有限。但更为多元化的行业参与者也能丰富行业生态,同时外资险企也需要在特色分市场中建立自身优势。
重庆东金:是否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保险业对外开放时间较早,已基本实现全面对外开放保险业作为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整体进程中开放时间最早的子行业,开放力度最大。国内保险市场早在1992 年便以试点形式开始对外开放,2001 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又进一步加快了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在加入WTO时,对外资进入保险业做出了相关承诺,主要涉及非寿险公司、寿险公司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具体包括:1)中国加入WTO 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股占比可以达到51%;中国加入WTO 后两年内,对企业设立形式无限制;2)中国加入WTO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外资股比例不得超过50%;3)中国加入WTO 时,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股比可以达到50%;加入后三年内,外资股比不超过51%;加入后5 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自2005 年起,随着三年过渡期的结束和协议的履行,外资保险公司所受限制不断减少,目前除寿险合资公司外资持股不得超过50%的限制外,对外资已没有其他限制,基本实现了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
近年来,政策持续强调继续推进保险业的对外开放。2017 年以来,政策不断提出要进一步加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力度,2017 年1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在服务业方面要重点放宽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限制;2017 年8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积极利用外资,持续推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2017 年9月,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引入更多优秀的境外保险机构;2017 年11 月,外交部消息称,在中美元首会晤期间,中方重申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对于保险业的外资准入政策,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持股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